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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險的保額需要多少才足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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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的意義在於真的發生事情時,可以利用理賠讓自己不用擔心錢的問題。
購買意外險時,可以考慮哪些事情,幫自己買足保障?

1. 意外險是按照「殘廢等級」決定理賠
比如:今天保了一百萬的意外險,當發生一級殘(例如「雙眼失明」、「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度障害,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,經常需要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」),你可以拿到100萬的理賠;但如果是發生了11級殘(例如: 一手拇指及食指永久喪失機能者),則只理賠5萬
所以不應該只考慮死殘時的理賠金額,要想想如果因為意外而殘廢時是否有足夠的錢支付之後的生活開銷。 (殘廢等級表可以參考下面的表格。)

2. 意外發生後最大的花費會是什麼?
是看護費。
嚴重的意外可能讓自己從此需要請看護來協助之後的生活,目前平均需請看護照顧的時間為10年、一年的費用為24萬,所以光是看護費用就24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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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費較貴、但保障一輩子 我該買終身還本意外險嗎?

 

台灣人買保險最喜歡「還本」,認為繳出去的保費要能領回來才不蝕本。現在就連意外險也吹起還本風,甚至還有強調保障終身且還本的意外險。究竟買終身還本意外險有比一般意外險好嗎?

去年台灣10大死因中,意外身故排名第6,突顯出個人意外險的重要性。而意外險也是從剛出生的嬰兒,到6070歲的年長者都必備的保單之一。

不過,以往大家的觀念都認為到產險公司購買個人意外險比較划算,因為相同的保障內容,每年換約的個人意外險,產險公司比壽險公司的保費至少便宜1成。但 是,這種11約的個人意外險由於保障期間只限於1年,且最高承保年齡只到75 歲,而75 歲以上的年長者發生跌倒、骨折等意外的風險是逐年增高,卻無法投保意外險來加強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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